厌弃 发表于 2018-11-5 19:47 只看TA 1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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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大众点评] 黑龙江16秒反杀案 2017年4月6日,黄海龙和冯思铖发生口角,冯思铖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将黄海龙腹部刺伤,黄海龙抢下尖刀后将冯思铖刺伤,致其当场死亡。最终黄海龙获刑6年 二审认为夺刀反刺系报复。 从宣判结果看黄海龙是伤害罪,不过这个案子跟“昆山案”相似。是对手的刀,而且是在对手用刀实施伤害后夺刀反杀,要我说这就是正当防卫。 昆山案如果不是网络舆论的力量,也不知道会是什么结果。这起案件当时如果也在网络曝光,也许会是另外的结果。总之,现在各地在法律执行上总让人感觉“飘忽不定”,这是“病”,得治! 个人点评:在社会公平正义影响力,在法制框架内应该属于正当防卫。公诉方应该考虑人民的利益,有钱的恶霸流氓拿凶器欺负老百姓时,应该让老百姓给他们长点记性。 而且现在你反应过当就又变成了你的伤害了,总之还是不管就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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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okaonvren1820 发表于 2018-11-5 23:16 只看TA 3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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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同的影响力造成了不同的结果,规则需要弹性与刚性的变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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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ossman2012 发表于 2018-11-6 01:11 只看TA 4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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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可怕了,不学点功夫,怎么行走江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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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137651224 发表于 2018-11-6 10:44 只看TA 6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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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当防卫要看情况的,当对方已经失去了继续实施侵害的能力时,继续伤害对方就属于防卫过当了 这种情况可能比较接近防卫过当,主要是一刀就刺死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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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noluan 发表于 2018-11-6 11:12 只看TA 7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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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不算防卫过当,有能力抢下刀,就可以制服对手,而且那么快感觉就是预谋,说是谋杀也可以只是死者是个白痴,要袭击凶手就要知道对方的武力值,竟然就被反杀了,从法律来讲,凶手只能是防卫过当,从理性上讲,这是两个犯罪分子的较量,胜者生败者死罢了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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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hichitianya 发表于 2019-2-21 13:55 只看TA 8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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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案子没判成正当防卫,主要是关注度不够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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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yp1987 发表于 2019-2-26 05:24 只看TA 10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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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昆山反杀案的判决反应了我国司法的进步,起到了抑恶助弱的作用,弘扬了社会的正能量,值得称赞。 而这起黑龙江反杀案最关键的一点就是:双方因交通事故发生争执,而且都叫来亲友帮忙(人数有六七人之多),双方所处的地位是平等的,不存在谁强谁弱的问题,因此这是一起很明显的斗殴事件,双方互相伤害,而且有多人在场劝架,黄海龙不存在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情节,所以与正当防卫根本扯不上关系。 法院在黄提出上诉两年后才进行二审,说明法院对此案的判决很谨慎,但从一审判六年到二审判三年,说明法院一直认为黄犯了故意伤害罪,而不是像昆山案那样属于正当防卫而无罪释放。之所以二审判了缓刑五年,是因为事发后自知有罪的黄家赶快给死者家属送了40万元(黄家也不是傻瓜),取得对方的谅解并请求法院轻判,加上昆山案的影响。虽然黄还是坐了两年的班房,但这个结果已经是最好的了。 [ 本帖最后由 lyp1987 于 2019-2-28 02:58 编辑 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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